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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处、室,各附属单位: 现将湘人发[2009]65号、湘人发[2009]66号两个通知下发各部门。因我院教师人数在1000人以下,故我院上报湖南省优秀教师、湖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两项限定人数1名;上报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部门可自我推荐;上报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四项限定人数1人,请各部门认真组织,推荐人数限定1名,若无符合条件的也可不报,请各部门务必于6月15日之前报人事处,再报院办公会审定。 附表见后
人事处 2009年6月9日
(湖南省优秀教师、湖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湖南省优秀教师湖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湖南省优秀教师、湖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关于评选表彰湖南省优秀教师湖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湘人发[2009]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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