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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湖南省民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湘财税〔2016〕11号),汇总审核了全省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组织名单,并向社会进行了公示,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育基金会被列入其中,正式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该资格的获得,意味着企业和个人向我校教育基金会捐赠,在企业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和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30%以内的部分,可在计算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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