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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五届湖南省优秀专家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9-04-30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第五届湖南省优秀专家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9〕66号)要求,现就我校做好湖南省优秀专家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我省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为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推荐条件

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2019年12月31日后退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推荐对象:

(一)科学研究成果突出。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或2项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

(二)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获国家发明专利或3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且单项实施后每年获利税1000万元以上。

(三)在生产、管理和科技成果推广转化中,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累计创利税l亿元以上,且近年来每年利税过2000万元。

(四)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突出,获国家有关部门奖励或2项省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或相当于这一层次的其他奖励)。

(五)教育工作成绩突出,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或2项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六)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等领域成绩突出,获国家有关部门奖励。

三、推荐程序

1.采取“个人申报、部门推荐、学校遴选”方式,请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人选推荐工作,按照选拔条件向学校推荐1名候选人(没有合适人选可以不推荐)。

2.人事处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组对推荐人选进行评议,评选出1-3名拟推荐人选报校党委会审定,确定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人社厅。

四、材料报送要求

1.《湖南省优秀专家审批表》(见附件1,用Word格式)一式4份,按填表说明填写、打印、胶装。

2.《第五届湖南省优秀专家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用Excel表格)1份,其中“突出贡献事迹”栏要求涵盖在某领域取得的主要业绩、成果、贡献及相关经济、社会效益等情况,字数不超过150字。

3.先进事迹材料一式1份,要求文字精炼(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事迹准确真实、重点突出。

4.各种证明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职称、获奖成果、专利、荣誉证书、利税证明材料等)及1-2篇代表性论文的复印件,须经所在部门审核原件并签字后胶装成册,专著可不装订。

5.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并提交电子文档。申报材料于5月12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推荐。

联系人:陈奕,电话:88228215,电子邮箱:rscszk@hnfnu.edu.cn。

附件:1.湖南省优秀专家审批表

2.第五届湖南省优秀专家申报人选情况一览表

人事处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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