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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秋季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证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8-10-12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师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8年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湘教资办字〔2018〕1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6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8年秋季高校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并做好宣讲工作。

一、申报对象

我校在岗并且获得《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且具有博士学历的老师。

二、申报程序

申报人员自己上网下载填写打印有关表格。所有表格必须按照“填写说明”规范填写,在需粘贴照片处贴好照片,所有上交的照片必须是和“申请表”上的电子照片同版。根据省教育厅安排,申请人在10月11日-10月21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右上侧“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根据系统提示注册(网上申报账号密码自己一定要牢记)。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机构为湖南省教育厅。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在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近期免冠蓝底照片(要求为.jpg格式电子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申请人须在网报系统中填报本人手机号码或其他有效联系方式的信息。申请人对填报的信息核对无误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用A3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三、需上交的材料种类及说明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说明:申请表上的单位名称须跟学校行政公章上的名称一致,面试试讲一栏须体现结论和组长的签名。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聘用合同书等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说明:①在职教师提供聘用合同和本校缴纳社保的证明。②拟聘教师提供学校聘书、副高以上职称证书、两年教学任务证明和外聘单位的聘用合同。③聘用合同书是指人事部门统一制作且具有劳资关系法律效应的合同凭据,劳务派遣和聘书等不能视为同效;聘用合同书上要注明在教学岗位,没有注明的提供合同期内一个学年的课程表(由教务处盖章)。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说明: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

5.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说明:副高职称及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可不提供。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教师资格和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体检合格证明(原件一份)

说明:体检须为当年进行,且表格上要有医生签署的“合格”结论。

7.《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份)

8.《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9.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各一份)

说明:仅师范类专业提供

10.《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原件一份)

说明: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含副教授)、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可不提供。

四、材料整理要求

1.申请人提交的上述材料应依次装订成册(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

2.填写工整,不得任意涂改。报送的材料真实、完整、一致,不得漏项。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体检表须用A3纸正反面打印,不准使用装订针。

4.所有复印材料均使用A4纸复印。

5.申请人复印件材料上交后不再退还,请自行备份。材料不合要求,一概不予受理。

五、其它事项

1.请申报人员于10月21日前到长沙市第四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要求:工作日上午7:30-9:00,费用自理。体检要求空腹,并带贴好照片的体检表、本人身份证。

2.申报人员填写“2018年湖南省非受委托高校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见附件),并注明(姓名+教师资格)发电子稿到邮箱dysfrsc@126.com

3.请申报人员带1寸蓝底彩照2张(与“申请表”上的电子照片同版)、费用60元到人事处来报名。

4.交材料时间:2018年10月22-23日。

5.交材料地点:人事处。

联系人:陈步青,联系电话:88228227

附件:2018年湖南省非受委托高校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

人事处

2018年10月11日

注意事项: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学科与专业一致或相近,报名时在下拉框选择。最后一页4-5项需填好,第4项填相应等级或“免”,第5项与《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上内容一致(仅非师范专业需要,记得请听课教授签名)。

2.社保证明由劳资社保科开具。

3.《思想品德鉴定表》个人填1-3项。

4.《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待11月考试后由高师中心办理。

5.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可到档案馆谢老师处复印。

6.《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仅非师范专业硕士提供),请自行联系本学科教授职称的老师听课并打分,测评专家组组长及负责人均由听课教授签名。面试、试讲分数及等级按照试讲评分表要求填写。

7.所有材料按要求顺序加封皮用订书机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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