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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等级认定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8-09-30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2018年绩效工资核定与发放仍按《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暂行办法》(湘一师党字〔2015〕3号)等文件执行。现就开展2018年度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等级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9月30日—10月12日

1.个人申报。 2.部门(单位)初审。

10月15日—10月21日

职能部门审核。

10月22日

材料报送。

10月23日—11月1日

1.人事处复核。

2.学校审定。

11月5日—11月9日

结果公示。

二、认定程序

1.个人申报。教职工根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暂行办法》(湘一师党字〔2015〕3号)文件要求,结合个人受聘的工作岗位、科研学科归属院(部)、科研教学工作业绩,填写个人《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等级认定表》,并将绩效工资岗位定级支撑材料上交所在部门(单位)。

2.部门(单位)初审。各部门(单位)依照《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暂行办法》岗位定级条件审核本部门(单位)人员申报的《个人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等级认定表》中的科研、教学及其他工作业绩,并综合初审其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等级及绩点。

3.部门(单位)初审汇总。各部门(单位)核算员,根据部门(单位)审核结果,汇总填报《2018年部门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等级认定情况汇总表》《部门2017年度科研分计算汇总表》。

4、职能部门审核。各部门(单位)核算员将《个人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等级认定表》《2018年部门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等级认定情况汇总表》及教师业绩相关原始材料送科研处、教务处、教学评估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审核。

5、材料报送。各部门(单位)核算员将核定后的《2018年部门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等级认定情况汇总表》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等级认定表》送交人事处(劳资社保科)。

6、学校审定。人事处汇总复核,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7、结果公示。各部门(单位)将审定结果向本部门(单位)教职工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将纸质公示反馈回执送交人事处。

三、材料填写、审核、报送要求

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等级认定表》需用A4纸双面打印,附表不够可另加纸。

2.各部门(单位)核算员从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中导出学校审核通过的2017年成果表格和2017年科研项目有科研分的项目表格,填报《学院(部)2017年度科研分计算汇总表》,在系统中没有录入或者没有通过学校审核的成果和科研项目不计科研分,不能作为定档的条件。

3.教务处、教学评估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审核教学质量与教学技能条件;科研处负责审核科研成果条件(需将《部门2017年度科研分计算汇总表》的电子稿发送科研处,邮箱:hnyskyc@126.com)。

4.《2018年部门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等级认定情况汇总表》《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等级认定表》(按表格序号排序)须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交人事处,汇总表电子稿发至电子邮箱:dysfrsc@126.com

5.公示期满将反馈意见写在《2018年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等级认定公示汇总表》上(无异议的也要写明已知悉自己的岗位定级且同意)须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交人事处。

6、相关表格资料由各部门(单位)绩效工作量核算员到一师人事工作QQ群(277910743)共享中下载转发至本部门职工群或个人邮箱。如教职工本人过期未提交相关材料,2018年12月起将暂停发绩效工资。

请各部门、各单位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每位教职工,特别是请假在外人员,认真做好组织、宣传、审核、报送、公示等工作。

联系人:人事处劳资社保科彭静、陈步青老师

电话:88228227.

人事处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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